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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工作职责
新闻来源: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    点击数:1596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4-30 14:25:01    收藏此页

  舟山市无线电管理局是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派出机构,负责全市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的日常工作,其主要职责:

 (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无线电管理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和规章以及浙江省信息产业厅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;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()代表浙江省信息产业厅在辖区内行使无线电管理权。执法和收取无线电管理的相关费用,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及其它无线电管理事宜;

 ()根据审批权限审查批准设置和使用无线电台()、指配频率、核配呼号、核发电台执照,实施无线电台()统一管理;

 ()领导浙江省舟山无线电监测站在辖区内开展无线电监测,电磁兼容分析,查处干扰和进行设备检测工作;

 ()负责本级无线电管理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实施。

 ()负责辖区内无线电设备研制、生产、进口的初审和监督检查工作;

 ()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队伍的组织建设及人事、财务物资等管理工作;

 ()负责辖区内无线电管理的宣传、调研工作,做好当地有关部门与浙江省信息产业厅的联络和协调工作;

 ()负责完成省经信委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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